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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众所周知,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根据我们前期的了解,发票类问题一直是广大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咨询的热点问题,因此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南通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专家座席徐皓月同志向大家介绍一下发票的管理规定,并重点就网友所关心的发票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2011-06-24 13:49:07]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各位网友下午好! [2011-06-24 13:58:16]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2010年12月8日,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新《发票管理办法》补充完善了发票管理措施,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调整和完善了发票管理中的行政许可。为确保新《发票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新的细则共分七章三十八条,分别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以及发票的检查等问题做出具体规范。在回答各位网友的问题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发票的开具、取得和保管方面的规定。 [2011-06-24 13:58:36]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011-06-24 13:59:33]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011-06-24 14:00:12]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11-06-24 14:00:45]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3、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011-06-24 14:03:36]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4、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011-06-24 14:04:32]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5、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2011-06-24 14:07:14]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6、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2011-06-24 14:13:38]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7、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2011-06-24 14:14:22]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8、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011-06-24 14:14:43]
- 主持人 谢谢徐皓月的介绍,我想接下来的时间我们更多的留给网友,更多的帮助大家来解决发票方面的实际问题。 [2011-06-24 14:15:00]
- 网友 网友 请问怎么查发票真假? [2011-06-24 14:17:30]
- 12366坐席班长 徐皓月 在南通地税领取的发票,可以通过该网址进行查询:http://218.91.250.43:7777/NTInvoiceQuery/modle/fpcx.html,或者拨打12366-2-1进入自动语音进行查询。此外,对于网上开具的发票,可以通过该网址:http://wsbs.js-l-tax.gov.cn/kpgl/rzxt/query2.jsp,查询到该发票的详细开具信息。 [2011-06-24 14: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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