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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全局概况各市地税机构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南京市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三)负责南京市按国家规定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省、市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五)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

  (六)监督检查南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

  (七)负责加强地方税务法制建设,承担南京市地方税务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八)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理论和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九)统一管理南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负责下级地方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十)负责南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负南京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十二)完成省地税局和南京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12366

  邮编:210002

  地址:南京市常府街6号

  南京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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