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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信息来源:江苏省盐城地税局提供 字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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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拟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收,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最低的60元,到4.0升以上最高的5400元,最大差距达到90倍。从2012年1月1日起,不同排量的车主将要分别缴纳车船税。

  一、新车船税缴纳标准

  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列举的车辆、船舶都需要缴纳车船税,具体有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六大类。

  1、机动车辆具体适用税额

  (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2、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

  (1)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2)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3)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4)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其中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3、游艇具体适用税额

  (1)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2)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3)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4)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5)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4、江苏省车船税适用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我省车船税缴纳标准为:

江苏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计税单位

年税额标准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120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

300

1.6升以上至2.0()

360

2.0升以上至2.5()

660

2.5升以上至3.0()

1200

3.0升以上至4.0()

2400

4.0升以上的

3600

商用车

 

中型

480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包括电车

大型

540

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包括电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30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60

摩托车

    

每辆

60

    

不超过200吨的

净吨位每吨

3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拖船按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

4

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

5

超过10000吨的

6

不超过10米的

每米

600

 

 

 

 

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

900

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

1300

超过30米的

2000

辅助动力帆艇

600

  三、新车船税如何缴纳

  1、新车船税缴纳期限。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车船税缴纳方式。缴纳机动车车船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另一种方式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由于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其税款随交强险一同征收;如果已经自行申报缴纳了车船税,应当提供机动车的完税证明。

  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船税完税情况实施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新车船税缴纳计算方法

  购置的新车船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对于2012年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此外,对逾期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和处罚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

  滞纳金=年应纳税额×(5/10000)×逾期天数

  四、新车船税优惠条件

  与《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车船税法》除了调整税负结构、将排气量作为乘用车计税依据外,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条件。除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规定: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免征车船税。二是对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免征车船税。三是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减征或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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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提高办税能力,本文选取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政策予以梳理,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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