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局自2003年8月开始负责省直管企业(原行业统筹单位和部分部、省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目前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451亿元,征缴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直属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规范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截至9月30日,共累计组织入库基本养老保险费63.65亿元,同比增长15.24%,增收8.42亿元。
一是加强配合,建立协作机制。与江苏省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地税征收、劳动管理、财政支持、企业配合的多方协作、顺畅高效的良好工作机制。定期与管理中心对账,确保双方征收数据一致。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缴费氛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咨询,注重宣传实效,使企业深刻认识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是关计民生、关系到每一个企业员工现在和将来的切身利益,对促进社会更加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让企业积极主动投入到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中去。
三是加强管理,促进税费同征。将征缴工作与税收征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征收部门按月分析征收情况,主动掌握征收进度,及时了解和解决社保费征收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是加强考核,确保结算及时。与劳动、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对企业养老保险征缴率的考核,促使企业按时结算,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每年对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提高企业缴费的积极性。
五是加强催缴,减少欠缴数额。采取分类管理模式,对资金未到帐的单位提前进行催缴,尽量不让一户延误当期的缴费;对长期欠费单位通过与银行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其资金情况,逐月清理,清欠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2011年催缴往年欠费8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