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卖二手房还有税收优惠吗? (国标)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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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规定,自20101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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