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赵灿奇同志任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处长,免去其税政二处处长职务;
徐祖跃同志任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免去其稽查局局长职务;
朱中良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处长,免去其征收管理处处长职务;
谢燕铭同志任督察内审处处长,免去其基层工作处处长职务;
刘晓明同志任基层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刚同志任稽查局局长,免去其税政三处处长职务;
姜枝同志任调研员,免去其老干部处处长职务;
免去陈筠同志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另有任用。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