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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服务承诺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3日信息来源: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字 体:【

   尊敬的纳税人,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做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信息服务承诺

   1.在我们的网站(http://cz.gov.cn)上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信息;

   2.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

   3.通过电子触摸屏、语音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您提供涉税信息。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

   2.对您到税务机关咨询,我们将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

   3.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我们将及时告知程序,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4.对您的网上直接咨询,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我们将及时告知程序,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5.对您在局长信箱的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转办,相关部门或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三、办税服务承诺

   (一)规定限时办理的时限及主要工作事项:

   1.5日内办结事项:

   (1)困难性减免税申请;

   (2)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

   2.15日内办结事项:

   (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

   (2)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

   3.其他时限办结:

   (1)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及年审、注销税务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对印制发票的企业报经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审批;

   (3)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由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和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联合审批;

   (4)其他由市、县地税机关规定应当限时办结的事项。

  (二)规定即时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

   1.设立、变更税务登记;

   2.停业、复业登记;

   3.发票领购申请、发售、缴销;

   4.受理综合申报征收;

   5.各类证明、凭证开具;

   6.受理各类审批、备案事项;

   7.其他由市、县地税机关规定应当即时办结的事项。

   四、服务态度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在办税服务场所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为您答疑或指导您办理涉税事宜;

    2.严格执行文明用语,着装挂牌服务、热情接待、公开办税。

   五、信息保密承诺

   1.对您的经济信息,我们会严格保密,除非法规准许或法规的保密条款授权,我们绝不会披露;

   2.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经济信息的,我们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权利保护承诺

  1. 您对我们作出的税务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 您对我们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 您对我们作出的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 因我们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您可以就直接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您有权通过下列途径进行投诉: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投诉电话:常州地税热线12366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举报电话:0519-89855372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行风举报电话:0519-89855566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投诉地址:www.ds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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